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18年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4 11:43:49   来源:中国开阳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2018年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7日

开阳县2018年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开阳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现对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积极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深入倡导全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为全面推进健康开阳建设提供支撑。

  二、工作指标

  围绕《开阳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的7个指标体系22个类别,逐项分类完成。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管理

  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考核。将慢性病防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费预算。建立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多部门的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

  (二)体系整合

  县卫计局负责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建立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合。县疾控中心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县直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保证能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三)支持性环境建设

  1.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酒店、主题公园、步道、小屋等支持性环境,乡(镇)卫生院设自助式健康检测点。

  2.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操、健步走等活动,在校学生要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

  3.开展烟草危害控制活动,辖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县直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要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教育。

  2.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社区要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1.县教育局和县卫计局要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基层公共卫生机构结合体检结果,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2.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乡(镇)卫生院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3.根据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县卫计局结合项目工作,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4.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辖区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县卫计局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6.乡(镇)卫生院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7.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合管中心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8.乡(镇、社区)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六)监测评估

  各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七)创新引领

  各成员单位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中,将所承担社会、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融入到创建活动中,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并进行总结和推广。

  四、职责与任务

  (一)共同职责

  1.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对稳定的专兼职人员(联络员)负责。

  2.将慢性病防控融入本单位年初计划、年终总结、政策规章制度,制定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并落实开展。

  3.做好本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每年至少举办1次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向职工发放宣传资料或支持性工具,慢性病知晓率≥60%,健康素养水平≥20%;每季度更新含慢性病防治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4.在本单位创建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工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每2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主动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管理。将职工体检中发现的“三高”对象(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进行造册登记,并报县创建办转医疗机构,以便下一步对患者实施疾病干预;体检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建议每半年测1次血压并做好登记。各单位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应主动配合医生随访干预,并与年终绩效挂钩。

  6.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7.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健身竞赛活动。

  8.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熟悉示范区创建责任书内容及三项基本制度(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落实情况,职能科室熟悉相关职责与执行情况。

  (二)乡(镇、社区)和单位职责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开阳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抓好工作的落实。

  五、时间安排

  (一)9月10日前,县直各单位完成所有创建工作、资料收集并报送县创建办;

  (二)9月30日前,创建办完成所有创建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三)10月15日前,邀请省级专家组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初评;

  (四)10月30日前,初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11月10日前,邀请省级专家组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明确慢性病防控职责,建立督查制度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汇报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际困难,形成合议并提交领导小组。

  (三)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经费投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经费由各单位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五)开展能力建设。建立业务指导与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六)制定督导检查制度。示范区建设督查组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督导及评估。

  七、严格督查考核

  (一)加强督查。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督导,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所有乡(镇、社区)和单位的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督查。

  (二)目标考核。督查组每半年开展一次对乡(镇、社区)和县直各相关单位的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开阳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开阳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

指标

分类

指标

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分值

牵头

单位

协助

单位

评价办法

一、政策完善

(45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25分)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4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

10

县政府办

县卫计局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

5

县政府办

县卫计局

查阅资料。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5

县直各单位(部门)、各乡(镇、社区)

县爱卫办

县疾控

中心

随机抽查5个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政策相关内容的体现和落实情况;抽查2个部门员工,简单问询对本部门该政策的知晓与落实情况。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1)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

(2)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5

县督办督查局

县直各单位(部门)、各乡(镇、社区)

随机抽取1-2个参与合作部门的职能科室负责人,询问3项基本机制的落实情况。

指标

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分值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评价办法

一、政策完善

(45分)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1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1分。

3

县财政局

县卫计局

查阅资料。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

5

县财政局

县卫计局

查阅资料。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 2分;10%,1分;10%以下不得分。

2

查阅资料。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0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2

县督办督查局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社区)

查阅相关部门的年度计划和年终评价的相关资料。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1)抽取4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8分。

8

各乡(镇、社区)、各单位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二、环境支持

(50分)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20分)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30%以上,2分;20-30%,1分;20%以下不得分。

8

南山社区

各乡(镇、社区)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健康单位5个。每少1个扣0.5分。

各创建单位

县疾控中心

县爱卫办

健康学校5个,每少1个扣0.5分。

县教育局

县爱卫办

县疾控中心

健康餐厅5个,每少1个扣0.5分。

县市场监督局

县爱卫办

县疾控中心


指标

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分值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评价办法

二、环境支持

(50分)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20分)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的建设,每建设1类,1分,满分3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3

县生态局

县住建局

各乡(镇、社区)、各单位(部门)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3.开展健康一条街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1

县城管局

县卫计局

县疾控中心

查看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名单,现场随机抽查1个。

4.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

(3)复审: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各1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8

县市场监管局县疾控中心

教育局

县卫计局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10分)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0%,5分;覆盖率20-30%,3分;20%以下不得分。各乡镇(社区)、街道居委及其所在地村。

5

南山社区

县卫计局

疾控中心

查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名单,现场随机抽查健康社区、单位各1家。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不得分。(2)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3分;40-50%,2分;30-40%,1分;30%以下不得分。

各医疗卫生机构

5

县卫计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场查看医疗机构免费健康检测点的设置及健康指导的记录。

指标

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分值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评价办法

二、环境支持

(50分)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0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1分;70-90%,0.5分;70%以下不得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

2

县文广局

乡(镇、社区)

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居委会或村委会。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不得分。

2

县文广局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开放情况。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县总工会

县文广局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2分;80-100%,1分;80%以下不得分。

2

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

查阅资料。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2分; 35-40%,1分;35%以下不得分。

2

县文广局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

查阅体育部门相关资料。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0分)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不得分。

3

县爱卫办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

现场随机抽查。

2.禁止烟草广告。

(1)辖区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

(2)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

1

县爱卫办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指标

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分值

牵头单位

协助

单位

评价办法

二、环境支持

(50分)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0分)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2分;低于100%不得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2

县爱卫办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

现场随机抽查。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不得分。

医疗机构包括辖区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2

县卫计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情况。

5.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1)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2分。
(2)复审: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5年降低未达到10%不得分。

2

县爱卫办

各乡(镇、社区)

县疾控中心

查阅中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三、体系整合

(30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

8

县卫计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查阅资料。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

(3)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

7

县卫计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查看相关的制度及信息平台,查看防、治、管的情况,查阅相关的文件以及考核兑现情况。

指标

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分值

牵头

单位

协助单位

评价办法

三、体系整合

(30分)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低于5%不得分。

(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县卫计局

县疾控中心

查阅资料。

2.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1)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2分。

(2)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县卫计局

二级以上医院

查阅资料。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1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县卫计局

各乡镇卫生院

查阅资料。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8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10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2分。

2

宣传部

县疾控

中心

查阅资料。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2分。
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场)。

2

县卫计局

责任编辑:朱永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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