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4 11:41:06   来源:中国开阳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和政策文件解读宣传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开阳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试行)》《开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试行)》文件,现就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承办单位要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并可同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对公众所提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归纳整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并可同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提高政策解读水平

    各单位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起草代拟稿时,要制定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内容。政策解读材料采用问答式形式的,应站在公众角度合理设问;解读文字要通俗易懂,避免过于公文化和专业化;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应当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应当随同政策性文件,同步按程序审签。

    三、切实规范发文流程

    以“开府发”、“开府办发”文号下发的文件原则上应当进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拟文单位须将文件进行预公开后,将文件预公开情况、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意见采纳情况、相关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开或备案后,方可按程序审签并编号印发。

    附件:1.政策性公文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发文流程

    2.政策性公文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审核单

责任编辑:朱永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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